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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年 常年第廿三主日(2019年9月8日)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夏志誠主教

「為甚麼教友會是這樣?為甚麼他說這樣的話?為甚麼他會這樣的硬心腸?或者是,為甚麼神父也說這樣的話?神父竟然有這樣的立場?就是因為主教也是這樣吧!所以,我對教會感到十分心灰意冷。」我想在這段日子裡,大家聽到不少類似的說話,連我自己也收到不少信件,當中有批評神父、教友,也有批評我的。「為甚麼一個教友會是這樣?他/她亦是教友!真是慘極了!有這樣的教友,真讓我們感到十分羞愧呢!」

雖然我們現在經常使用「教友」一詞,但「教友」這名詞在《福音》裏沒有出現過。反而時常出現的詞語是「門徒」,總共出現了269次,其次是「基督徒」,共有三次。這三次是在新約時代,即耶穌已經離世,並已建立了教會。當時的人稱那些跟隨耶穌的人為「基督徒」,只是剛開始使用這名稱。所以那時候,最常用的名詞是「門徒」。

福音裡,耶穌跟我們講述作為祂的門徒的條件及要求。耶穌不是隨便說說,而是很認真的。為甚麼這樣說?今天福音一開始就這樣敍述:「有一大夥群眾與耶穌同行」。當時有很多人,但「耶穌轉過身來」對着他們。請大家想像一下:他們一起同行,是很高興的。群眾們對耶穌應該感到興趣吧!他們聆聽祂的道理,認為很好,有時還看到祂行奇蹟,真是特別!若是幸運,說不定還參與「五餅二魚」的奇蹟,大家可以免費飽享一頓哩!這也是不錯的。於是他們跟着耶穌,對耶穌頗有好感,並不反對耶穌,還與耶穌同行。不過耶穌覺得這並不大對勁,還很有問題,祂認為門徒不該是這樣的,不是只做着與耶穌有關的東西而已。耶穌是很有要求的!於是祂轉過身來,很認真地以略有不同的言詞對他們說了三次:「誰若要跟隨我,便要愛我。」祂還用了「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。」我們知道這是當時猶太人的誇張說法,意思是應當愛祂超過愛自己的父母及兄弟姊妹,亦即是說門徒與耶穌的關係,應比其他所有人的關係更深,否則,便不能成為祂的門徒。耶穌不僅說了一次,總共說了三次。

耶穌第二次說時的大概意思是:「誰若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,便不配做我的門徒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第一次講述的重點是關係,即在所有關係中,與祂的關係是最重要的,應超過一切的關係。例如絶不能因為他人的反對,便不理會真相說:「暫不要理會吧!反正也不一定是確實的,我們還是不要這樣做,因某些人不喜歡。」不應如此啊!若我們確是耶穌的門徒,就不要看別人的面色,不能為討好這些人或懼怕那些人。不是的!若我們真的要做耶穌的門徒,我們與祂的關係是要在一切之先。

耶穌隨後說:「你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我。」「十字架」是很笨重的,背「十字架」是很艱難的,而且是自己的十字架,並非別人的十字架。耶穌沒有要求我們背上別人的十字架,反而我們有時總是會替別人背上。大家不要感到可笑,反而應感到可悲。就以子女為例,不少為人父母者,常為自己的子女背上十字架。事實上,子女已經長大成人,二、三十歲了。我明白你確實會很擔心他,得知他「上街」,便詢問他到了哪兒,若從新聞裏得知那兒發生了事故,就更加想勸退他。有些教友也告訴我,當他知道子女「上街」時,心如鹿撞,坐立不安,食不下嚥。我明白這確實會令人非常擔心的,但這個十字架都是要他自己背負的,因為他已經長大,應承擔起自己的責任。是的,我們應從旁教導,但不是要捉緊他,這確是很辛苦的事。我們千萬不要替別人背上十字架,只需要背上自己的十字架。意思是既不能逃避自己的責任,但又不能超過負荷吧!我們只需背上自己的十字架,切勿逞強。若要做耶穌的門徒,必須跟隨着耶穌,不要自誇,也不要自視過高。若是這樣自誇,就會變成怎樣?便會驕傲起來,自以為「好打得」!即使別人來勸阻,表示不妨遲些才推行吧!但甚麼都聽不進耳了,仍然堅持認為自己可以做到,結果就把事情鬧大了。那便是出於自己的緣故,沒有面對自己的有限。十字架亦代表了我們的有限、我們的累贅。事實上,我們是有限的人。不能夠認為自己想做,於是就去做吧!不可以這樣的。我們要背上自己的十字架。

耶穌所說的話,不只是「背起十字架」,還要「跟隨我」。耶穌教導我們要背上自己的十字架,來跟隨祂。我們是怎樣跟隨別人呢?你們是否有跟蹤別人的經驗?有否看過偵探小說或電影?當看見賊人乘坐私家車逃走時,偵探則會隨後跳進計程車,然後要求司機跟着前方的車輛走。這即是怎樣跟隨?就是緊緊地盯着他,當他往東走,自己也往東走,當他往西走,自己也往西走。究竟要走多少時日?不知道。要往哪裏去?不知道。正如第一篇讀經的描述:「知道上主的計劃?」不知道。「知道上主的意願?」不知道。祂所想的遠遠超過我們所想的。我們唯一知道的是甚麼?就是要跟隨耶穌基督,緊緊盯着祂。

可是,耶穌說了兩遍,看似還未足夠。祂第一次講述的是關係,第二次講述的是自己:人要背上自己的十字架。耶穌第三次講述的要求是很徹底,也很絶對的。祂說: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真的沒有說得再清楚了,沒有可以再徹底了,也沒有再絶對的了。那就是要捨棄一切所有,代表要捨棄全部的東西。惟有這樣才能做祂的門徒。

或許我們真的不曾這樣想過。我領洗時已有十二歲,就讀中二。那時的我自以為很明白信仰,因為已不是嬰兒領洗,年紀已較長,亦閱讀過相關的書籍,當時亦需要熟讀《要理問答》。但當做了幾十年教友後,我越來越害怕。為甚麼?因為要捨棄一切所有。耶穌的要求是很絶對的。為甚麼?因為祂是天主。有時我們會說:「耶穌是首位,即是要將祂排在第一位。」才不是呢!不是把祂排在第一位,耶穌原來是唯一的那一位!「捨棄他的一切所有」意即不是把耶穌排在第一位,又或者是說:「最好就是聽從祂,若做不到最好的,也可以把祂排在第二位,也算是好的。」不是如此!耶穌的意思是:「你若不捨棄一切,你決不可以做我的門徒。」我們怎能做到捨棄一切所有!所以,我們需要窮一生的時間來跟隨祂吧!耶穌很明白,也很了解我們,所以祂不會一下子就拿走我們全部的一切,因為我們實在不能接受和面對。於是,祂會逐小逐小的拿走。是的!我們在人生路上,總有些不愉快、痛苦的經歷,例如為甚麼我們所愛的家人會離開自己?甚至是自己的健康也日走下坡,就如我現在上下樓梯時,亦感到膝蓋酸軟,視力也差了,連我最喜歡背誦的聖經金句,也不再像從前那樣背得滾瓜爛熟了,或許就是記憶力衰退吧!都因為年紀已經漸長。有時我們會問天主:「祢為甚麼拿走了這些東西?我仍希望為祢做多些工作,不如讓我繼續健康吧!好能繼續為祢服務、廣傳福音呢!」但天主會說些甚麼?祂會說:「我不需要你做事,因為是由我來做的。那麼,你該當做些甚麼?你要為我捨棄一切。因為唯有這樣,你才是我的真正門徒。」

你們作為聖母軍,應該很熟悉的了。瑪利亞說了甚麼話?瑪利亞一生沒有完成甚麼大事。她做了甚麼?照顧小孩子罷了!對嗎?而且只是照顧一個孩子。你們當中亦有為人母親的,都不僅照顧一個吧!那麼你們較瑪利亞還要棒呢!但瑪利亞卻說:「上主在我身上成就了大事。」試想想我們做了甚麼大事?我們只是一名小人物,常常做着一些微小的工作而已。聖母軍的確很忙碌,做很多的服務,又要開會、檢閱、避靜等等。我頗害怕當聖母軍的神師,從前曾經當過。成員時常來找我,一時要求我做這些,一時要求做我那些,總有很多事務要做呢!若要檢討,更是忙足一整天!事實上,真正要做的,不是由我們來做,而是要讓天主做。

面對香港今日的時局,讓我們緊記:「天主是臨在的!天主正做着祂要做的工作。」我們或許真的不知道會是甚麼,但我們要讓天主做天主。若認為我們可以做到小小的事情,就做吧!例如看見一位朋友不太開心,就傾聽一下他的心聲吧!若遇到一位朋友希望我們幫忙做點小事,就幫忙吧!又或許對時局有少許的幫助,那就做吧!又或可以在彌撒中當讀經員。每人都可以做少許的工作,然後天主會在祂適合的時間裏完成。我們要有這樣的信心!不然的話,我們自己會當了天主,我們會質疑天主為甚麼不工作。才不是這樣呢!我們每個人在歷史裡都擔任着一個小角色,我們做了應該做的,然後就把其他的一切交託給天主。我們該做的,就是去做祂的門徒,而我們應要學懂「捨棄一切」。

福音裏有一句頗長的說話,我認為是十分值得牢記的,就讓我們背誦這句話: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來自哪部《福音》?《路加福音》。14章33節。好!讓我們一起背誦吧!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《路加福音》14章33節。剛才我們仍是手拿讀本,而我也偷看了,實在有點不對。既然是耶穌的門徒,就應該捨棄一切,應把這小小的安全感都捨棄,大家不要再看了,信靠主。我們一起再背誦一次: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《路加福音》14章33節。

讓我們靜一靜,聆聽主耶穌在今天對我們的邀請:邀請我們在每天的生活裡,願意捨棄一點點。到最後,當我們與祂相見時,就能甘願捨棄一切,做祂徹底的門徒。

智9:13-18
詠90:3-4,5-6,12-13,14,17
費9-10,12-17
路14:25-33

© 夏志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