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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年 復活期第三主日(2018年4月15日) 夏志誠主教

在法庭裡,律師正盤問一位證人:「你跟被告有什麼關係?」「我是他的太太。」「那麽在3月24日早上七時,當你的丈夫起床時,他向你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麽?」「那天,他起床時,睡眼惺忪的對我說:『我在哪裡呀?Mary。』」「當他說完這話後,你的感覺如何?」「我感到很憤怒!」「為什麼?」「因為我叫Jenny。」其實證人不只是說出事實發生的情況而已。對嗎?是!證人當然要說出事實的全部,但證人同時還要說出她內心的感受。

今日的福音論述一群證人,最後的一句話是耶穌對那些門徒說的。那時,門徒經歷了耶穌的死亡和復活,於是祂對他們說什麽?「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是來自《路加福音》24章48節。從「見證人」這詞語來看,已說出了兩層意義:第一,是「見」;第二,是「證」,這才是「見證」了。「見」是看到的,不過很多時,不只是看到,若聽到的,都可以。「見」即是你經驗了,或你經歷了這件事。然後是「證」,即是要作證,要說出來、表達出來的意思。所以,要有自己的經歷,然後傳達出去,這就是「見證人」應該做的事了。

那麽,這些門徒見過些什麽?經歷過些什麽?當我默想這一段福音時,我覺得福音是跟我們說出了第一批門徒見到和經歷了的究竟是什麽。他們經驗到一位完全是他們想像不到、出乎意料之外的天主,是從沒有想過的。正當他們以為萬念俱灰的時候,發現原來信仰竟是這樣的!原來天主竟是這樣!對嗎?他們想到自己跟隨這麽久的師傅已被釘在十字架上時,也許他們想:我們還有什麽希望呢?沒有了!於是只可無奈地返回鄉下。不過,耶穌竟然顯現給他們。當他們充滿著害怕的時候,福音的第一段向他們論述了些什麽?耶穌來到他們中間,祂說的第一句說話是什麽?就是耶穌顯現時,常常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麽?(在場小朋友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)嘩!小朋友真是好厲害!特別是聖博德堂的小朋友,是什麽呀?「願你們平安!」嘩!好好呀!我們的大朋友是否應該以掌聲鼓勵他們呢!這是非常重要的。耶穌第一句說的話就是「願你們平安!」耶穌為什麼說這句話?因為門徒感到不平安。是嗎?他們感到驚慌,因為連耶穌也給人捉去了,他們可以怎麽辦?他們很害怕。但是他們絕對想不到,完全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,當他們感到萬念俱灰的時候,耶穌來到他們中間,耶穌給予他們希望。當他們十分害怕的時候,耶穌給予他們平安。當時他們仍然感到疑惑,究竟屬真、屬假?他們要擦擦眼睛,再看清楚是否真的是耶穌。因為幾天前,他們還見到祂鮮血淋漓的身軀,被釘在十字架上。為什麼現在是這樣子的?是真的嗎?於是耶穌怎樣做?剛才福音講述什麽?耶穌要求一些食物,然後讓門徒看看自己的手和腳。前一個主日讀過的福音是論述耶穌給他們看傷痕,證明真的是祂。這也是我們意想不到的,出乎我們意料之外地帶給我們平安,出乎意料地這位天主是這麽體貼我們,祂知道我們的疑惑,祂知道我們是多麼難以相信祂,祂於是便讓門徒觸摸祂,看到祂是有手、有腳的,也請門徒給祂食物。你們知不知道耶穌是否喜歡吃朱古力?當時門徒給耶穌吃魚。當時他們仍在思考耶穌怎會忽然變成這樣子。然而,門徒跟耶穌一起的經驗,令門徒體驗到出乎意料的平安、體貼、智慧和大能。聖經早已有記載:「所有為真理、為真的愛情去作證的人,只要他們能堅持到底,雖然要面對很多困難和痛苦,但也會如同我一樣復活起來,不會死去。還有,所有在梅瑟法律、先知及聖詠,指著我所記載的,都必須應驗。」嘩!原來有關耶穌的事早已記載在舊約裡。這完全又是他們想像不到的,還有,留意最後那段聖經章節,這更厲害!耶穌叫他們做什麽?原來是給他們一個使命:「叫他們做見證人。」本來他們又驚慌,又害怕,充滿著疑惑的,還懷疑眼前的人是否真是耶穌呢!不過,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原來不是門徒信耶穌,是耶穌信門徒。耶穌好像是說:「好了!你們既懷疑,又半信半疑,那麼,不要緊,我相信你們,我完全信靠你們,你們出去做見證人吧!」啊!好厲害!所以又是意想不到的,天主對人有這麽大的信心,真是出乎我們想像之外。

之前講述做「見證人」是有兩個步驟的,第一是「見」、需經歷;第二是「證」, 需要見證、需要講。那麼,在哪裡講?講給誰聽呢?第一篇讀經《宗徒大事錄》講述,那些門徒在聖殿裡顯了奇蹟。若望和伯多祿到聖殿裡祈禱,當時有一個不能走路的跛子,他們治好了他。於是,一時哄動起來。「是怎樣治好的?」真棒!他們說是「靠耶穌的名字治好的」。「耶穌是誰?」「就是被你們釘死的那一位。」很有趣的一句說話記載在《宗徒大事錄》裡,伯多祿說:「我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。」《路加福音》記載耶穌這樣說:「你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。」伯多祿如何?伯多祿承擔了這使命,伯多祿說:「我們現在就是了。」在此以前,耶穌叫他們做見證人。在此時,是誰呢?不是他們,不是你們。是誰人?是我們!我很明白小朋友當然是驚慌的,想要他們做點事,便會藉辭推搪,正如剛才問答時,大家便會推讓,叫他人來做,而自己卻不作聲。對嗎?不過,我們是基督徒,我們是要做見證,要向所有人做見證的!

讓我們看看第二篇讀經《聖若望一書》,耶穌為哪些人奉獻自己?不只是為門徒,也不只是為教友,而是為全世界贖罪,並為每一個人。所以,我們都要做見證。你們可能會這樣想:「主教,我們只是小朋友,不懂得如何做見證,我們很驚慌、害怕啊!」為耶穌做見證,你們害怕嗎?例如在學校裡,若有同學問:「你們是否教友?」你們怎樣答?我聽到有些人答:「是」,但我也見有些人沒有回答。「你們是否教友?」「是!」「星期日,你們為什麼不多睡一會兒?你們去哪兒?是否返聖堂?」「是!」「你們去參加什麽?是否返學?那是什麼『學?』」「主日學!」「返主日學,好玩嗎?」「好玩!」「主日學有什麼好玩?在那裡認識誰?」你們答得好像不太整齊啊!「認識誰?」「耶穌!」是的。如果同學這樣問你們時,你們都應這樣回答。為什麼?因為你們是誰?你們都是「這些事的見證人」。沒錯!你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,不僅是說出來。還有,當小朋友一起玩耍的時候,你們會不會禮讓別人?哦!沒有幾人回答呢!你們不會禮讓他人?!還有在家的時候,會不會幫忙父母做些家務?又沒有?!這裡有一個人點頭,「會」,好!又多了一個,有沒有多幾個人呢?你這樣揮手是否表示不會?我們是見證人,我們可否只說、不做?(有小朋說:「可以!」)嘩!你們真是什麼都可駁得(博德),什麼也駁得上啊!我們是不可以啊!耶穌愛了我們,所以我們要愛其他人。對嗎?我們愛其他人,是由哪裡開始?由家庭開始,由父母那兒開始。是嗎?你們需要幫忙分擔一些家務,雖然你們年紀小,但可以做些輕巧的家務。跟朋友玩耍時,要禮讓一下別人。可以嗎?因為我們是什麽呀?我們是誰?「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全對!

請各位大朋友鼓掌,讚賞他們。既然我們要做見證人,不可以好像只叫口號似的,必需把天主的話放在心裡,因為天主的說話是力量,這不是我的說話,也不是你的說話,是上主的說話。上主今天跟我們說什麽?耶穌對我們說什麽?「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」來自《路加福音》24章48節。小朋友可能比較難以記著章節號數,不過,若我們大朋友懂得背誦的話,說不定他們也能夠跟著背誦的。不如,我們一起背誦,做個好榜樣,讓小朋友們效法吧!好的,來一起背誦:「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」來自《路加福音》24章48節。

讓我們在主的面前安靜下來,感謝祂那麽看重我們,把見證福音的使命交託給我們,讓我們每人在心裡,答應耶穌做祂的見證人。

宗3:13-15,17-19
詠4:2,4,7-8,9
若一2:1-5
路24:33,35-48

©夏志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