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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年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(2017年9月10日)夏志誠主教

今天的幾篇讀經,特別是福音,教導我們如何與人相處。我想這是今日,甚至自人類存在以來,當有兩個人在一起,便出現這個問題。人生中很多問題也離不開人際關係。你們如何相處呢?從一家人開始看,父母子女、兄弟姊妹、婆媳之間的相處,都是一門很大的學問,牽涉很多困難,甚至產生很多痛苦。鄰舍之間也如此,例如樓上嘈吵、鄰人焚燒香燭等,怎麼辦呢?大家如何遷就?公司裡同事之間,會否有辦公室政治?或者朋友、舊同學之間的相處也會有很多不易協調的地方。即使是教會裡的一個善會團體,也要處理這些人與人之間的困難,當中可以產生很多掙扎、吵鬧,甚至暴力,以致生命受到威脅。總言之,很多人生問題也離不開人際關係。

今天福音提及如何與人相處,特別是在面對衝突、矛盾的時候。主耶穌說:「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。」(瑪18:15)。這是第一步,我特別欣賞的是「和祂獨處」。在獨處的時候,自己跟他說,這是私下的、不是公開的。這是第一步,為甚麼?因為出於愛,最基本的表達就是尊重。雖然自己認為他有問題(不對),但那是否真確呢?總要給別人一個澄清的機會。或許他是真的不對,但仍要給別人留面子。正如我們常常說「人要面、樹要皮」。其實我們跟他說,也是希望他會改變、成長。如果能夠私下處理,就不用對方受到太大的壓力。這當然是最好的。有時候我看見一些人當遇到困難或很小的事情,例如別人對自己不好,便把事情上載到社交網站、臉書等。最終把事情鬧大,就不可收拾了。

耶穌提出這做法是充滿智慧的。如果這樣做能夠成功,便最好了。否則,可以多找幾個人,一方面表示我們的認真,為對方來說,既是一種壓力,亦是一種助力。另一面,也為自己提供多一個角度去思考問題。若單是自己的看法,可能有時會較為主觀。若有幾個人一起商討,就能聆聽不同的意見。倘若這樣也不成功。那麼,做法便要更為公開一點,把事情帶到團體、教會去。福音的上下文就是指帶他到教會團體當中。因為我們不應只關心他、尊重他一個人,而是他所做的事情可能影響到其他人或整個團體。故此,我們同時也要愛其他人、愛整個團體。例如現時社會上討論得如火如荼、有關同性結合是否婚姻這問題。我們固然不可歧視他們,但我們應否就這問題而立法呢?那便需要討論,因為這問題會影響整個家庭觀念,顛覆整個倫理價值。我們的下一代將會如何呢?他們是否有權擁有「異性」父母,而不是「同性」父母?我們要保護他們,故此教會需要發聲。與此同時,我們知道教會裡也有同性傾向的兄弟姊妹,我們也要關心他們,聆聽他們的聲音。這是絕對不容易的,當中很微妙的、很困難的,但這是我們必須走的路──一條尊重和關懷的路。

這正正也是第一篇讀經,天主對厄則克耳先知所說的,要他發聲,同時要去關懷、去愛、去接納,不歧視、不能傷害弱勢社群。要完成這一切可能很困難,但我們要努力、掙扎。這是天主要厄則克耳先知做的,否則,他要負上責任。我們也是一樣,也要負上責任。因為天主也是這樣對待了我們,祂就是這樣愛了我們、尊重我們,細心地、耐心地、持久地陪同我們一起走人生的路。我們是祂的子女,所以我們要相似祂呢!故此,我們必須去關心、去愛、去走這條路,雖然這是一條困難的路,但我們要表達出關懷。

福音裡,耶穌不只提及在衝突和張力的時刻,他再進一步提到在日常生活裡,我們要建立一個信仰小團體。祂為何這樣說呢?在《瑪竇福音》18章20節,即今天福音最後一節提到:「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這不就是信仰小團體嗎?從哪裡開始呢?應先從家庭開始,如果家裡有超過一位教友,那麼就兩個或三個人走在一起,可以是夫婦、子女、兄弟姊妹。大家能否做到呢?若從未試過,便可以嘗試一下。或許我們先主動邀請他們,又或者等待一些特別的時刻去開始這個團體,這是十分重要的。為什麼一家人都是教友,又一起參與彌撒,甚至在堂區也很活躍,但回到家中卻不談信仰?有時甚至好像是禁忌一樣。或者大家只談論堂區的是是非非,卻很少談及與天主的關係。不應該是這樣的!前兩任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曾說:「一個祈禱的家庭,不是一個沒有問題的家庭,而是天主和他們在一起去解決那些問題的家庭。」所以我們兩個或三個人,因主的名字走在一起,耶穌就在他們當中。這是耶穌基督所應許的。

那我們的堂區呢?雖然堂區裡有很多團體,不過很多時候這些團體都只是熱中於事工。我們需要思考:如何為這些以事工為重的團體增添信仰元素?從而達致「我們兩三個人,因主之名聚在一起時,主就在我們當中。」此外,或許我們的公司裡,有幾個相熟的教友,又或許昔日一起慕道的兄弟姊妹,有時也會一起聚餐或慶祝生日,這些都是好的。然而,我們能否多做一些,例如查經、分享、祈禱?那就更加好了,好讓耶穌臨在於我們當中,使我們充滿愛的力量、愛的滋養。我們一旦遇上衝突或張力,便更有力量去面對。這就是活出聖保祿在第二篇讀經裡提及的:「除了彼此相愛外,你們不可再欠人甚麼。」(羅13:8)

本周最好的聖經金句就是:「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《瑪竇福音》18章20節。

天主保佑!

則33:7-9
詠95:1-2,6-7,8-9
羅13:8-10
瑪18:15-20

©夏志誠